晨光山脉以人类士兵全部葬送至此的结局结束后,十万的士兵的冤魂成为群妖最美味可口的食物,火海与黑雾妖气遮天蔽日,空气沸腾着高温,已经不是常人能够容忍的热度。
莫归离踩着千人道袍的尸体,他们没有结成金丹,死后灵魂轻而易举被妖精收割,和妖精作战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情,死后还不得归宿,但没有人退,即便是妖精他也觉得钦佩。
一位面目狰狞不清楚什么怪物的妖将跪倒在莫归离面前,“人类留国士兵已经全部消灭,孩儿们正在祭祀,希望能锻造出一把好的招魂幡,敬献给大王。”
莫归离看了一眼远处悬浮半空正在招魂凝聚法宝的妖阵,沉声道:“相比于这个,天降之子更加重要,马上给本王带过来。”
妖族灵识笼罩范围都极广,几里内外,尽在耳目,妖群得到命令,随即在一片夹杂哭嚎的黑雾里,弥漫晨光山脉每一片土地,别说司命作为一个活人,便是一只蚂蚁也别想逃过群妖的搜查。
晨光山脉本地的群妖惊惶逃窜,它们不是同一个族群,一只本地妩媚的狐妖被外地的狼人抓住,咬掉脖子,吞噬内丹,莫归离皱了皱眉头,沉吟片刻,下令道:“在这里设一城,建立秩序,谁敢在城中闹事,便是对我不敬。”
有妖将站出领旨,然后燃香请鬼斧神工二神分身降临,半空里两位巨人出现,群妖立刻明白这里将要发生什么。
在鬼斧神工收到满意的冥钞报酬后,只在瞬间,于原先因激烈战斗而被各种法术轰成平原的地带,一座小城便拔地而起,街道上贴满律法告示,正在行凶或者处于混乱的妖物随即恢复平静,才战斗结束,空气里弥散的混乱硝烟,也在城中消散一空,精疲力尽的群妖一走入城中,便占得一处房屋,呼呼大睡开来。
一位妖将忍不住提醒道:“大王,这鬼斧神工两兄弟历来嘴大,现在请动他们修城,恐怕不到几日,四海八荒全传遍了。”
莫归离摇了摇头,“天降之子这种事情,本来就瞒不住的,混淆天机也没用,那么大颗流星坠落这里,只要不是凡人,都能知道这里发生什么大事。”
“可是尊上那里要是知道了,恐怕会将妖域之尊的位置传给他,上一代天降之子,不就是这样吗?他一定会成为大王您最大的竞争对手。”
“郝囸,不要那么在乎表面的权利,所谓权利,从来都是实力至上者的点缀,而每一代天降之子,从来都不是靠实力诞生的,而是身携大运,没有人能够和天地的意志,哪怕他羸弱如杂草,既然他诞生的区域为我们妖族领土,那么他成为我们的王,定能复兴我们妖族,而没有实力的他,我定能成为他手中最锋利的利剑。”
莫归离深吸着,剑脊一样的鼻子嗡动,感受空气里一丝人类的气味,这味道和所有人类味道都不同,那是传说,只有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才会拥有的味道,他已经捕捉到了他的坐标,和所有鸟类妖族一样,拥有着完美瓜子脸庞,英俊帅气的他,淡淡一笑,“这熟悉的味道,让我想起了千年前那位尊上,也许他能帮助我报仇呢。”
郝囸愣了一下,想说他毕竟也是人类啊,却害怕多次打大王的脸,惹恼了他得不偿失。
上古年间,女娲造人后,人与群妖和睦共处,妖传授人类生活经验,共享所见所闻,人族受女娲按照自己要求所造,因而受天地眷顾,不仅如此,其中佼佼者,如伏羲神农,甚至能穷极天下智慧,连造人女娲也望尘莫及。
那个时候的人类还淳朴天真,远没有后世这般乖逆邪顽,直到第一代天降之子诞生,带着万年后的人类处世法则,成为了第一个人类帝王,史称:夏。
当一群白鸽子里出现一支伪装的鹰,那么和平注定不会长久,然后在越来越多的白鸽品尝到成为鹰的好处后,纷纷沦落。最初没有任何一位妖族大圣知道现状,直到三清降世,宣扬道德,于是大家才明白了何谓善恶,明白了人心莫测。
虽然天降之子也是凡夫,百年之后不免化为枯骨,但他的后人继承了他的知识,最后一代夏王配合三清谋算,成功推翻妖精王座,女娲对于人族的高高在上,三足金乌对于人族的傲慢,利用天道规则一一令其陨落,于是仙门在此背景下正式成立,成为人类唯一道统,结束了妖族与人族共治天下的时代,也结束了长久的和平。
而后每隔千年,便有一代天降之子穿越空间而来,携带天地意志,或站在妖族,或站在邪道,或站在人族一边,搅弄天下风云,但至今没有一位天降之子,成为仙盟中人,之所以这样,一个很重要的因素,牢牢断绝了天降之子会成为仙盟中人的可能性,因为天降之子,无法吸收灵气,注定和仙路无缘。
世间没有完美的人,天降之子也是如此,令人唏嘘,这一代天降之子,仙盟原本无论如何也希望收入门墙,哪怕他无法吸收灵气,挂个名誉掌门,也免得让他站在敌人一方也好啊,但仙盟小觑了妖域的魄力,也对此次天降之子降临地带为妖域范围,心有疑虑,历来不敢违逆天道意志,不强求的仙盟,在百花谷出事后,立刻碾息旗鼓,撤销所有针对天降之子的计划。
妖域,直接进魔域宫殿群里,是妖域诸族如今最强大的族群,剑魔一族,他们是宝剑累月吸食日月精华之气,化形成精,每一位剑魔,都是同阶无敌的存在,之所以称之为魔,是因为他们桀骜不驯,当主人或羽化或战死,自视无人再能驾驭他们,只有剑中的皇者,才有资格统率,它们有着天生对杀戮的渴望,尤其喜饮英雄血,所以是妖族里最好斗的群体,但好在它们之中的剑皇,原形为轩辕剑,通人性,知礼仪,约束部众,不得离开妖域半步,除非天塌地陷,人间处于乱世,才会顺应天道,释放部众包餐一番,尽情宴饮英雄之血。
“干将,还没为新来的少尊打造好一把新的佩剑吗?”
“天星石没那么容易打造,何况这次我还特地添加了天降之子降落时所携带的紫晶,这种紫晶为夫五百年里就用过两次,还没摸透它的效果,这次不能急,在成功之前我得好好记录它融化时的全部反应。”
“可是,莫归离催的紧,虽然它不是我族的大妖,可作为整个妖域杰出的年轻俊杰,尊上对他颇为重视,何况这次还带回了千年来新的天降之子。”
“莫邪,不要催,天降之子最多也就活一百年,管他那么多干嘛,毕竟只是一介人类,自从你我以身焚剑,化为剑灵后,不知道见过几代天降之子了,天下再动荡,和我们这种不问世事的人何干,莫归离再烦我们,仁慈的尊上还能真怪罪我等不成。”
“.......那还有几天?得罪了大妖总归不好。”
“不知道,这玩意要看灵感的,老夫老妻这么多年,你还不知道炼制一把宝剑的程序?就算炼制出来,要等它拥有自己的剑灵,还不知道要等几百上千年呢,没有英雄血的滋润,也是不行,不过我老夫制作出的宝剑,名声在外,注定可以孕育出剑灵的,作为少尊的佩剑,也是合适的了,但老夫是完美主义者,差一步火候,也是万万不行的。”
白发苍苍的老头,看着终日绯红的月牙,黑沉沉却又亮闪闪的天幕,巨塔一样的火炉,照出他红润的面庞,里面七彩妖术斑斓,一把晶莹剑胎正吸收了于高温里融合成液体的材料逐渐成型,他拿出腰间的酒葫芦仰头喝了一口,身后一名少女仿佛永远不会老一般,绝美容颜不随世间褪色。
他们便是剑魔一族赫赫有名的两位制剑师,许多名器皆出自于他们之手,在剑魔妖域,他们地位尊崇,仅次于尊上。
女为悦己者容,莫邪已经很老了,可在自己丈夫面前,永远都保持着年轻时候的模样和少女应有的娇憨,可惜,谁看个千百年,也得看腻。
妖域的天空,没有所谓白天黑夜之别,只有满月和残月之差,满月相当于黑夜,残月相当于白天,每一片妖域空间,地貌都是不尽相同的,这片妖域最多的风景就是火山,剑魔们喜欢用熔浆粹体,喜欢用黑岩玉做配饰,将黑岩玉对着光处,里面彩虹斑斓,煞是好看,是妖域流星的珠宝首饰,传到人间,也被各界人士追捧,连咒师与仙门,也多有拿来妆点门面。
远处落座于火山口的祭坛,岩浆随妖术蒸腾,那里正举行着千年来最盛大的一次祭祀,无数妖族,包括各个其他妖域的知名大妖,前来观新一代少尊分封之礼,成群的妖族跪迎四方,周围临空飞行石碑环绕拱卫,里面雕刻着神秘的妖文,鬼一样狰狞的头颅含着摄人心魄的神秘颂唱,带动着大家的情绪。
群妖对这些歌声敬若神喻,到了大妖级别,就能清晰看见密密麻麻交织缠绕的气运,从世界各地蜂蛹赶来,进入祭坛之中,那个现在处于正中央的主角,接受册封之人的全身各处。
而这么严肃的时刻,只有干将漫不经心,偶尔拿出宝剑看看,然后有一锤没一锤敲敲打打,他的任务是要赶在少尊完成最后一段礼节,然后呈上宝剑,作为少尊以后执掌权柄,为象征的天道礼器。
可是现在已经进行到一半了,炉中的宝剑还处于剑胎中,离成型都还原,更别提还有冷却加精汇聚天地灵气等工序了,可怜这一代少尊恐怕是要漏掉这一个环节了,毕竟干将偶尔失误,谁也不会真的怪罪他,哪怕这么重大的典礼。
“唉,每一次这种节日,整个空气都跳跃着高温,我作为一个不怎么修炼妖术的老头子,真是受不了。”干将抱怨道。
莫邪看着远方,黑云滚滚夹杂着耀眼金光。
“尊上来了,夫君还不快点。”
干将摆了摆手,示意知道了,只是双手掐诀的速度变快,火炉中的火焰形成了漩涡风暴一样的形状,温度骤然百倍暴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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